昨天,我跑過去幫我的中學老師設定電腦。老師煮的飯真的好吃,但只限飯而已,餸菜則不知道,沒嘗過。我們相約於港鐵站,就在站旁的快餐店用膳。
見面閒談,打開話匣子最好的還是說些對方有興趣的題目。我有印象老師曾經在去年跟朋友談及劇團好戲量,我想最近的話題是個不錯的點子啊,於是就拿了出來談。老師突然嚴肅起來,一本正經地跟我訴說這個故事:
很多年之前,老師已經有留意一個劇團的表演。作為一個教育工作者,一套諷刺香港教育政策的劇目確是與老師學生們產生不少共鳴。老師當時看的是「回歸版」,對此劇多番讚賞。此後一直沒機會再看演出,卻在心中記著香港有這麼的一個劇團。
老師本身有教藝術,也有參加藝術活動,學生的水準,老師是知道的。有時候為了學生的發展,把學生推薦到校外社團學習也是有的。有個學生讀書不錯,升中六還蠻輕鬆的,學習和活動都分配得不錯,也對演戲有天份。老師就推介學生到劇團,但似乎帶來了意想不到的效果。
學生退學了,全職在劇團幫忙。劇團標榜演員沒有收入,也是就不知道學生後來是怎麼過活的。老師說,學生變得沒禮貌,對親人是這樣,對老師也是這樣。老師不知道學校究竟有多少學生進了劇團,因為學生退學後有回來過,好像又抓了一把學生一起。
老師說,有學生講述劇團的訓練情況,尤如叫人裸奔:連續兩小時以粗話交談,為了「衝破不能講粗話的限制,表演出出劇情想表達的話」。「人之初就是赤身露體,為何我們要身衣服去限制自己?為何我們要被種種束縛限制自己的表達?」
「為甚麼要說粗話?」老師問。
學生答:「這是劇情需要。」
老師再問:「說粗話是要表達甚麼意思?」學生不語。
到底,學生是在表達自己的思想,還是表達別人的思想?
「他們都被洗腦了!我很後悔介紹學生進去。」老師如是說。「更後悔的是,我介紹的都是最優秀的,結果連學生都沒有了…」
暫時未有相關文章。


八月 28th, 2008 at 06時45分
基於最近好戲量發生的事情,此事聽來非同可少.
請問你介不介意找你的老師來說明事件.
假如好戲量真的有如斯過份的行為,我相信事情必定是到達警方介入的地步.
(當然假如事實並非如此,你和你的老師都應該為此而負上法律責任,因為足以構成誹謗).
為了了解事情和社會公義,請你務必回覆一吓
(否則,只能當作抹黑吹水論)
八月 28th, 2008 at 08時25分
@chiufa: 為了保持文章的不完整性,我不打算在網誌內回應任何相關資訊,敬請原諒。對於部份問題,我或會獨立私下回覆。
八月 28th, 2008 at 10時11分
唔知點解釋,一個女仔入o左去就由品學兼優變成會考得10幾分,仲要一個暑假兩個星期內返o左屋企得兩日。屋企人上去搵人咩就成班人做大龍鳳俾人o地家長睇,個女仔就俾人洗腦咁……
八月 28th, 2008 at 14時11分
我可以轉載嗎?
八月 28th, 2008 at 15時18分
@三倍笨蛋: 你已經轉載了~
最好還是標明作者或網誌名稱,好嗎?
八月 28th, 2008 at 15時50分
sorry,我未見到你的回覆.
而且我唔明白咩叫「為了保持文章的不完整性」.
難道事實唔可以公開寫出黎嗎?!
你係呢個BLOG的負責人,我覺得你絕對有必要係呢度清楚解釋事件.
因為已經係講緊有冇法律罪行的問題!
八月 28th, 2008 at 16時15分
chiufa,
以事論事, (即是, 先不論此文的真確性)
我懷疑你要查清楚誹謗的定義.
(因為, 我也曾覺得自己被誹謗過, 所以做過一點研究)
滑頭一點說, 以寫作技巧論, 作者亦沒有說明該劇團是哪一家啊!
八月 29th, 2008 at 03時45分
事先聲明,我立場係中立的
只係路過,忍唔住搭咀講一句
chiufa先生/小姐,你都幾好笑ga wor
去人地個私人blog度睇o野,點解d語氣可以咁差o既?
第一句已經講法律去大人地,你邊位呀?
叫人地搵個老師去"做證",
仲講明如果人地唔咁做就可以變成犯法
家o下人地欠o左你呀?口口聲聲追究人地未回覆
又話人地有必要交代事件,咩唔交代就係抹黑
你係咪忘記o左呢度係人地o既私人blog?
嘩~如果我平時寫blog,得閒有條友食飽飯等待消化時
走o黎睇完我個blog話隔離屋隻狗有臭孤
又叫我回應,否則就blah blah blah
我都真係幾唔得閒…哈哈~
你d logic都幾奇怪,在此強烈建議你得閒o既話
睇o下李天命教人思考邏輯o既書惡補o下
八月 29th, 2008 at 09時54分
基於chiufa的回應,此事聽來非同少可。
請問chiufa介不介意說明這個對號入座事件,
假如你真的這樣認為,我相信事情必定是到達萬千網民介入的地步,
(當然假如事實並非如此,你都應該為此而負上
法律責任,因為足以成為高登網民恥笑對象。)為了了解事情
和社會公義,請你務必回覆。(否則,只能當作抹黑吹水論。)
八月 29th, 2008 at 14時42分
版主覆得正….保持文章的不完整性…..good
chiufa, 你係咪想誤導他人
全文都無指明那一劇團
而你卻口口聲聲假如那個劇團這樣那樣, 你又知版主講邊一個據團
咁你又交出證據黎呀, 否則你都可能涉及恐嚇成份….
仲有呢個係私人blog, 你入黎踩場仲要叫人交證據乎
乜完來版主呢個blog 咁出名ga??自己講兩句野都要交出証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