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會我一覺醒來,就要幫忙我的家人搬家的事。雖然我上星期突然身體抱恙,又文案壓力重重,幸而得到各類GTD工具協助,順利地將兩天之後的文稿通通預早做完!我可以專心搬家了…不。

我有心事未了。

是夜,室友歸家時拿著一份「問卷」給我查看,並問我對有關內容的見解。他現職的公司有出版漫畫,也許是業界的關係吧,他和同事都每人得到一份。

問卷的首句是這樣的:「每題可選擇多過一個回答!!」

然後,問卷的內容都是一些淫褻和不雅的話題…

「你是否同意《條例》只規管向公眾發布的傳送方式? 同意 / 不同意」

我想問,這我可以選擇多過一個回答嗎?

是的,問卷本身不色情,而是它的內容就是關於《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的咨詢。只是這份七頁的問卷的首頁頂多寫上《條例》二字,卻竟沒有出現條例全名,直到第四頁才出現兩個條例的名字(《電影檢查條例》和《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有解釋目前法例情況及目前形勢的描寫都著筆極少,究竟是想填表者預先做好溫習才回答,還是本來就想公眾在不受導引下回答?不過,我本來就覺得那些問題的導引性好高,雖然說二揀一的問題、有既定答案的問題可以令更多人快速回答,收集的問卷數會較多,可是,我們畢竟是個人吧,你叫我答如此機械式的是非題,真的可以知道我的意見?最低限度,也要給每條問題一個「其他答案欄」吧?

最近吵得熱哄哄的除了《淫審條例》外,還有《家暴條例》。室友同時向我反映他對條例的關注。我們既為同性,並非血親,只是舊同學而已,如今合租一單位,竟然被某位牧師指罵為同性戀人關係,然後被一位傳道人罵爸爸是女人,嗯…雖然我倆沒有也不會有親密關係,無論如何也不會受到《家暴條例》的保護,但他們認為同性同居就會有性關係的言論,實在令人聽不下去。

我支持將同性親密關係同居者列入《家暴條例》的保護中,絕非是要和該幾位異見者作對,而是這都是基本的人權,如果法例只可立一條,而一條用來保護人的法例,就應該要保護所有人,而不是區分種族。受到保護,地位會得到提升嗎?身份會得到肯定嗎?這都是人心作祟。事實上,弱者依然會備受歧視,除非達至最起碼的平等 – 同性婚姻合法化。當然這完全離題了。

說回《淫審條例》,最近看到一些呼籲,很不巧地,有不少也是宗教呼籲。他們標榜有議員提議廢除條例,然後以此論點大作文章。在此我想說一些人話。

你認為政府真的會把《淫審條例》廢除嗎?你認為政府會容許任何一刻的法律真空期嗎?我們幾乎可以肯定,這絕對不會發生。我曾經發表過一篇文章,談及網絡中立性,就是要說明利用ISP封鎖資訊是甚麼一回事。網絡廿三條不可能也不可以發生,因為條例一旦生效,我們就無爭論的空間。我們無從得知究竟ISP利用甚麼字眼和準則去屏蔽訊息的話,也無法去控制它沒有加入其他政治敏感字眼。如果這些都是事實,香港和諧網將正式啟動

淫褻及不雅物品應當受管制,但絕不可以用主動方式封殺網上任何資訊,這是帶有歧視、並違反人權的。《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首輪諮詢將於一月三十一號結束,就在後天即一月十六號,就有一場公眾論壇。我懇請大家抽空參加,在保衛網絡成為淨土之前,先要保衛網絡的健全

不要以為只要大多數人都支持,就可以順利通過,因為只要那些少數的反對派稍為團結行動,就已經可以將我們的價值觀改寫。請大家在今天就按此留座,使那惡夢不要實現。

延伸閱讀:《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檢討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