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學起接觸電腦,至今已有十二年腦齡。中文打字是中四學會的,寫作當外快不過是中五才開始的事。至於電影,零四年我才對電影有興趣,半路出家自然所知甚少。不過這裡既然是寫我電影、電腦和寫作的東西,那當然不可以只是一味說電腦,而忽略其餘兩者。自問寫作經驗尚淺,平日在不同網站穿梭,往往佩服眾人出文言之成理,亦不乏引文數據支持。相比之下,我的文章大概只能說是用語體文的碎碎唸罷。寫了小專欄已經有兩年光境了,不多也不少。開始時是在農曆年期間,首篇是介紹Windows Live Messenger,還有一篇交了卻沒有登出的「買硬件也買軟件」概念,因後來訂下的題目”Internet Spotlight”不太相符合而不被錄用。在這之前也寫過幾家雜誌的稿件,有些有收入有些沒有,然而一直以來我在寫作的道上有一個小原則,就是必須使用語體文。一來為了帶給人專業感,二來總是覺得利用白話文寫作的話,會很有「騙字數」的感覺。當然這只是我倔強的籍口。

誠然,寫作的價值越來越不值錢。人人都可以發表自己的意見,不計收入,只為在報章雜誌擁有自己的「地盤」比比皆是(我一半也是為收入啦)。挾著專業之名寫blog寫至出書,更是不少新書作者的出書途徑。寫作有價,和利益帶上關係無可避免,但是除卻金錢上的利益,因寫作而得到的「名」卻似乎諸位要多加留意。忘了昨天看過哪一位blogger的文章,當中提及有人身為專欄作者,在寫光了題材之後自稱「我也是普通人」,卻不願放下「專才」的身份,在細微之處每每透露自己的不同之處。這文章很令我反思。究竟別人問我的工作,我說我有寫作、有專欄,是不是代表我「高人一等」?我不要說我的工作出來,以顯得我「平易近人」?就算我坦誠、不說謊、平實地道出,大家若仍覺得我是故意表現自己,那麼真的對不起了,因為我的工作的確如此。

原來現在的人懂得寫作,就隨時可以被捧起來,把人當作公眾人物般,指指點點。

寫作寫得好,似乎只會被要求寫得更多。文章有價,已經令我開心不已,是不是高人一等,我已經不再在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