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公司火災已經是九個月前的事情,隨著工作回復軌道,大家也漸漸不在意那些為薰黑了邊的文件、機器表面,連久久不散的焦味都隨著購入一堆空氣清新機而變得更淡。客人們若不細心留意的話,大概不會發覺這裡曾經有過火災,更甚者,連災場就在身旁、仍未清拆也可完全不覺。
我大概只可以說,完全燒焦卻不拆掉它,絕對有它的理由。至於近日發覺災場週圍搭起棚架,我才知道清拆行動終於展開。
聽同事和老闆的說話,也不太明白究竟為何選在這個時候清拆,不過這總比由它蓄著一大堆灰塵久久不散更好。
上圖是九個月前的圖片。右方的災場,就是一直保留不清拆、到近日才拆除的部份;
如今已經拆個乾淨,近日應該會砌回磚牆,空出來的地方用途仍未可知。
黛
2008年12月9日 @ 13時58分
如果再起番而更改地積比率,係唔係要再入過紙傢?
亮
2008年12月9日 @ 14時06分
呃…我估應該要視乎更改幅度。如果燒掉重建,我估要入紙。
不過,目前情況是「訴訟中」,一切也很難說。
sputnik
2008年12月10日 @ 09時38分
好似拍戲咁…
健次間鋪頭都係燒剩得番棚架係度…
Tommy
2008年12月10日 @ 11時01分
@黛:
不過村屋的地積比唔改得o家!除非係祖屋(一層舊式)改建一座3 層的
燒掉重建都一定要入紙,入Building department ,但都係文件上的 (反正村屋design 都無乜大分別)
同埋應該要入水記重新整水標啦